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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及住院須知
如有問題歡迎請撥服務專線:(049)2321188
就醫服務諮詢專線:(049)2321188 轉 371、370,1 樓服務台
住院中心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08:30-17:00
門診須知
掛號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晚上5:00~8:30
週六:上午8:00~11:00
看診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2:00、下午2:00~5:30、晚上6:30~9:00
週六:上午08:30~11:30
星期日休診。(夜間門診民眾請於20:00之前至診間報到)
掛號專線:(049)2321188轉370、371,中午不休息
掛號費用:門診掛號費 100 元,持身心障礙手冊者掛號費 80 元,年滿九十歲以上之老人、福保病患、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二、三次領藥、病人無法於就診當日完成檢查,須安排於他日檢查者及病人僅為取得檢查(驗)結果,並未看診者,免收掛號費、當日掛號兩次以上,僅收一次掛號費。
部分負擔:門診部分負擔 80 元,經轉診門診部分負擔 50 元,復健療程中部分負擔 50 元,持身心障礙手冊者部分負擔 50 元 (如有優待身份者,煩請主動出示優待證件)
復健科治療室專線:(049)2321188 轉 711
住院須知
住院報到流程
若醫師已指示您住院接受治療或檢查,請您於約定日上午 08:30 至下午 17:00 間,持住院通知單、身份證及健保卡至本院一樓批價掛號櫃檯辦理住院手續。
預約住院病患:只要您持有住院許可證,可於上述時間至一樓櫃台辦理預約住院手續。
完成住院手續後,應即向所屬病房之護理站報到;超過4小時未報到,本院可以取消原來為您安排的病房。
本院各級病房內之設施、供應物品、以及收費標準,病房護理同仁會為您詳細說明。
一律禁止私自攜帶使用非醫院儀器設備(包括任何電器用品、氣墊床、腹膜透析液加熱墊、正壓呼吸器),本院提供採泡棉減壓床墊供使用呼吸器病患使用,若您有其它需求,請與病房護理人員反應。
出院手續說明
關於出院手續,護理人員會交給您「出院通知單、出院帶回藥單、預約回診單」。請持健保卡、「出院通知單、 出院帶回藥單或預收醫療費用證明」至一樓櫃檯繳費並領藥,接著您再將出院手續完畢證明、陪病證交回護理站,即完成出院手續。
您可以依您的自由意願隨時申請出院,但若醫師認為您病情尚未痊癒不應出院,您仍要求出院,依醫療法之規定,您或您的家屬應簽具「自動出院書」後,再依正常出院手續辦理出院手續。
請歸還向護理站借用之物品,如:輸椅、冰枕、活動點滴架等。
醫事人員於病人出院前,將詳細告知病人出院後之自我照顧上注意事項、門診回診或轉診事宜,並儘可能提供後續照護相關資訊。
本院因限於設備及專長,無法確定病人病因或提供病人完整之治療時,會建議病人轉院,並填具病歷摘要送交病人。但針對危急病人,本院仍先執行適當之急救處置,始將病人轉院。
經本院醫師診斷應可轉至其他醫療機構繼續接受治療照護時,醫院會通知您辦理出院並協助您轉介。您可持本院開具之轉診單及病歷摘要,至適當照護層級的醫療院所或機構,繼續接受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