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髓炎定義
骨骼及骨髓組織的感染和發炎,可分為急性或慢性。
骨髓炎是一種難纏的疾病,經常再復發,可能須經過幾月或更長的治療過程。其致病菌來自於血液循環或開放性的傷口,老年人、糖尿病人者或週邊血管疾病病人,屬於潛在危險群。而引起骨髓炎的細菌以化膿性的病菌居多,另外結核菌或黴菌等亦可造成骨髓炎。
常見原因
- 病原菌進入血液循環再感染骨組織。
- 軟組織經細菌感染再傳至傳至附近受傷的骨骼組織。
- 開放性骨折、骨科手術或其他創傷後引發感染。
- 腫瘤電療後引發骨壞死,繼而引起感染等。
臨床症狀
- 急性骨髓炎
患部輕微壓痛,然後高燒、畏寒、患肢疼痛、行動困難等,繼之患部紅、腫、熱、痛等。最有意義的臨床症狀,是發燒以及局部的骨頭壓痛,如果沒有適當治療,會蔓延至骨骼外面的軟組織膿腫。
- 慢性骨髓炎
通常僅是一個未癒合的傷口或瘻管,持續地有膿性分泌物或流膿,有時傷口或瘻管會自動封閉,但是不久又開始流膿,如此反覆發作。
- 在不發作時也許並無任何症狀,只是局部皮膚較黝黑,附近的組織因瘢痕造成鄰近關節攣縮,有時在身體抵抗力低時,會突然復發急性骨髓炎的症狀,如:發高燒、畏寒、局部紅腫熱痛,形成膿腫等。
診斷檢查
- 血液學檢查:紅血球沈降速率 ( ESR ) 增加,表示有發炎之反應。
- 放射線檢查:包括X光檢查、電腦斷層掃描及磁振造影。
- 全身骨頭掃描:可判斷患部血液流量和造骨細胞的能力,間接判斷是否發炎。
- 病菌培養:主要為根據病菌培養的結果,來選擇所使用之抗生素。
- 骨骼組織切片。
治療
外科清創術及抗生素治療是骨髓炎治療的兩大原則。
- 外科治療:清創術、骨外固定術、軟組織重建手術、骨骼重建手術。
- 抗生素治療:急性骨髓炎以抗生素治療為主,慢性骨髓炎則需外科清創及抗生素治療。
居家照護
- 出院後需繼續肌肉運動,每日3 ~ 4 次。
- 遵守醫師指示執行肢體之負重與復健運動,以防止肌肉萎縮。
- 依指示使用合適的輔助器。
- 依指導執行傷口或外固定器之照顧。
- 飲食宜攝取高蛋白、高維生素之飲食以促進傷口組織癒合。
- 若體溫升高,傷口部位出現紅腫熱痛及有分泌物等,則可能為感染,應立即返院診就醫。
- 按時服藥及回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