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小女因5/7在學校跟同學相撞送急診,因為眼睛有被撞到會痛,於5/8 (三)至眼科部 (醫師:夏寧憶)看診,當下家人未要求要開醫師證明,今日(5/15) 我(家長)打電話至818診間詢問,護士說還要再掛號一次才能請醫師開相關醫師證明。
請教了一下護理師,沒有看診為何來要掛號? 他回我,因為電腦沒有小女5/8看診相關資料,我當下也質疑了一下,一家這麼大型的醫院怎麼可能查不到就診資料?
另外,為何沒有看診,只是需要醫生開個證明,為何要掛號收取掛號費? 這個算不算是亂收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