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服務

病房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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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守則

病房守則

病房設施與使用說明

  • 衣櫃、衛浴、床頭燈、對講機等設施。
  • 飲水機(各護理站皆備逆滲透開飲機可供飲用)、烘衣機、脫水機、污衣筒、電話、護理站、製冰機、交誼廳及病室位置說明。
  • 如需輪椅,可洽護理站 〈需送檢查之病患優先使用〉。
  • 個人盥洗用具請自備,如須其他用品,可至本院地下一樓商店街購買。請自備病服,以輕便衣服為主。

病房供餐

  • 病患伙食可自備,若須由本院供應〈自費〉,請洽護理站。
  • 病房供餐時間:早餐:07:00-08:00,午餐:11:30-12:30,晚餐:17:00-18:00。
  • 本院有專為病患準備之治療伙食,入院後經醫師認定需要時,將由主治醫師及營養師依病情來調理。

探病訪客、陪病人與作息時間

  • 如須開立就醫證明,請於就診時直接向醫師提出申請,離院時即可領取。
  • 如須開立診斷書,請攜帶患者身份證(代患者本人申請者,須攜帶證明文件及委託書),由診治醫師核對身份後開立診斷書,再至急診櫃台加蓋關防及繳費。
  • 如須申請死亡診斷書,則由醫師視其死亡原因及時間來決定開立權責後,再至急診櫃台辦理。

請假

如有特殊事故,必須離開病房請通知護士辦理請假手續,依健保局規定每日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

安全

  • 貴重物品請交家人帶回,若發現身份不明陌生人出入病房,請通知護理站處理。
  • 禁止私自使用電鍋、電爐、保溫鍋等電器用品。
  • 因大哥大、手機頻率會干擾儀器運作,為保護病人安全,本院禁止使用手機。

衛生

  • 本院院內禁嚼檳榔並依「菸害防治法」全面禁止吸菸,請病人及家人配合,以維持醫院空氣清新及病友健康。本院亦在住院中有提供戒菸服務,敬請向病房醫護人員詢問。
  • 為維持清潔及空氣品質,冷氣口及窗台上請勿放置物品。
  • 請勿帶寵物進入醫院,並共同維護病房內外清潔。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