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1/9/2026 11:38:36 PM
請問,剛領完第二次藥後,不小心遺失處方簽,需要多久才能再掛號請醫師重新開藥,是領藥後28天嗎?
請問,剛領完第二次藥後,不小心遺失處方簽,需要多久才能再掛號請醫師重新開藥,是領藥後28天嗎?
您好!感謝您的提問。根據健保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遺失後,無法補發或重印,您需要重新掛號看診,由醫師取消原處方箋並重新開立新的處方箋。但您已經完成第二次領藥,需要剩餘藥物小於十天內才能再回診開立新的處方,若您一次領藥為28天份,則建議至少於第二次領藥後19~28天再回診。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致電藥物諮詢專線:(04) 22052121#13154。敬祝健康平安!
提供的資訊僅可參考,不能代替醫師的治療,有病還是要看醫生,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關心您,祝您事事順心。
部分資訊(如門診號、價格、電話...等)無法即時更新,僅供參考。
備註:非健康問題諮詢本院有權力移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