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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病病患領處方箋藥物 | 問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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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發問

請問罕病病患拿慢性處方箋, 可一次領走開立的第二.第三個月藥品是嗎?相關流程需在何處申辦?

回答

您好:

感謝您的詢問

凡病情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慢性疾病範圍且經醫師確認病情穩定之慢性病患,可由醫師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您無法或不便領取第2個月及第3個月用藥,擬一次領取本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給藥量,來就醫時於掛號櫃檯出示具相關證明或填寫切結書,可批價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總給藥量(當次全部給藥量以三個月為限)。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

藥物諮詢小組 敬上

提醒您

提供的資訊僅可參考,不能代替醫師的治療,有病還是要看醫生,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關心您,祝您事事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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