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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滿18歲吃了二次藥-都過敏-皮膚潰爛,我有把藥名寫下
藥物過敏可依抽血看初步數值,但最終診斷需要皮膚切片。把曾經過敏過的藥物紀錄下來,以後避免再次服用,比抽血更有意義,因為抽血無法證明對哪一種藥過敏。歡迎回門診諮詢,謝謝!
提供的資訊僅可參考,不能代替醫師的治療,有病還是要看醫生,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關心您,祝您事事順心。 備註:非健康問題諮詢本院有權力移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