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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016

ICF簡介

ICF為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的簡稱,是由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1年正式發表,其前身即為1980年發展的國際損傷、障礙、及殘障分類(ICIDH)。ICF分類系統提供了統一的框架,對組成健康要件的功能性狀態與失能程度進行分類。功能性狀態與失能程度,可視為是個體的健康狀況、環境背景因素與個人因素之間的複雜互動關係。因此,ICF分類主要由下列幾項概念組成:

1.身體功能(body functioning,代碼b)

2.身體構造(body structure,代碼s)

3.活動與參與(activity and participation,代碼d)

4.環境因素(environment factor,代碼e)與個人因素(personal factor)

ICF 放棄過去用疾病名稱標示「身心障礙者」的模式,而採用對健康做說明,變革為「每個人都可能有面對身體與環境互動時發生障礙」的普及模式。目標為促進「處於障礙情境的公民」機會平等地參與社會,成為推動身障政策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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