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治療視許多因素而定,包括肺癌的型態(非小細胞肺癌或小細胞肺癌)、疾病的分期和病人的全身健康狀態。許多不同的治療和治療的組合被用於治療肺癌。
治療前醫生會評估病人的年齡及當時的身體狀況,還有疾病期別、腫瘤大小、位置來選擇合適的治療計畫。
通常稱放療或電療,是利用治療儀器產生高能量放射線,穿透過體表把劑量集中在腫瘤以殺死細胞。
放射線治療是以高單位放射線和電光束,來殺死癌細胞的治療方式,常搭配其他治療方式一起使用以達到更好效果。
但是同時也會對周圍組織造成傷害。放射治療同樣也用於減輕症狀,如骨頭疼痛、呼吸困難。
傷口較小,術後疼痛指數較低,術後復原情形佳,縮短住院天數
如果癌細胞已經藉由血液或淋巴路徑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這時候需選用化學藥物做全身性的治療。化學治療是使用特殊藥物抑制癌細胞生長,使其皺縮,甚至殺死癌細胞,但也會影響正在生長的正常細胞。
大部分的抗癌藥物是經由靜脈注射,有些經由口服;另外,就是在大靜脈植入小導管,作為長久靜脈化學治療使用。
抗癌藥物有抑制癌細胞的生長繁殖和殺滅癌細胞的作用,臨床上可單獨應用於晚期肺癌病例起姑息治療的作用,以舒緩症狀。有時是與手術治療或是標靶、放射線治療等合併運用,以防止癌腫轉移、復發,提高長期生存率。
須配合基因檢測判斷病患是否能使用標靶治療,副作用相較傳統化療或放療較少,但僅能壓制癌細胞生長,無法根除且可能產生抗藥性。
針對特定基因突變所發展的藥物,EGFR及ALK突變基因的藥品已納入健保給付,其中針對EGFR的有gefitinib(艾瑞莎)、erlotinib(得舒緩)及afatinib(妥復克)等三項標靶藥物,ALK則有crizotinib(截剋瘤)、ceritinib(立克癌)及alectinib(安立適)。
部分非小細胞癌病人,經醫師評估後可用免疫治療,目前多種免疫治療藥物仍在研究中。
免疫治療即為利用藥物讓體內的免疫系統再次活化,並以自身免疫系統來抑制癌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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