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自CMUH-QP-0401檢體之管理作業程序
5.1.2 檢體之包裝方式:依WHO規範,在感染性物質運輸中需使用三層包裝。裝載檢體之容器必須貼上標籤,第二層包裝需防水、防漏,第三層容器需為有蓋之硬殼 容器。
(1) 所有之檢體應視為感染性。
(2) 病人檢體運送應考量病人隱私,檢體傳送時應放置於不透明檢體袋當中進行傳送或經由盒樣式進行傳輸,盒樣式分別為鋁箔保溫盒及硬殼附把手塑膠盒,檢體置於不透明夾鏈袋中進行傳送。
(3) 本部之不透明檢體夾鏈袋共有三種,一種為黃色不透明之夾鏈袋,另一種為紅色不透明之夾鏈袋;黃色不透明之夾鏈袋主要是放置一般檢體,紅色不透明之夾鏈袋主要是放置急作或特殊需求之檢體。血庫檢體則使用綠色不透明之夾鏈袋
(4) 需冰浴之檢體,使用內放置有冰寶之傳送盒,以保持低溫密閉運送。
(5) 如為高感染性檢體,則在檢驗單或檢體上貼有感染性標籤。
5.2 分析前之檢體保存
5.2.1需保存於冷藏冰箱之檢體:傷口、膿、尿液、糞便、咽喉及其它有含正常菌群之細菌培養檢體及所有病毒培養檢體。
5.2.2需保存於35℃溫箱之檢體:CSF、體液類檢體及生殖道分離Gonococcus之檢體。
5.2.3需保存於室溫之檢體:血瓶之檢體。
5.2.4病毒培養檢體若無法立即傳送,可保存在2 ~ 8℃冰箱24 ~ 48小時,更久則需保存在-70℃冰箱,切勿冰凍在-20℃,避免冰針刺破細胞,導致病毒死亡。
5.2.5血清免疫檢體若當日無法傳送,需先將檢體離心並保存於2-8℃冰箱。
5.2.6精準診斷組檢體若當日無法傳送,(1)白頭管(cell- free DNA collection tube)及CF試管(cell-free DNA BCT)的檢體於室溫下保存,(2)其餘檢體保存於2-8℃冰箱。
5.2.7代謝體微量元素組檢體如當日無法傳送,需先將檢體保存於2 ~ 8℃冰箱,如有黃頭管需先離心後冷藏保存。
5.2.8需進行阿米巴原蟲檢測之糞便檢體儘快於採集後40分鐘內完成前處理,前處理完成後如無法當日檢驗,檢體置於室溫中保存。
5.2.9尿液常規檢驗於室溫下應於1小時內完成,如無法於時效內完成應依試劑說明書之要求進行保存。
5.2.10血球計數及血液凝固項目保存穩定度:
檢測項目/檢體 |
保存溫度 |
穩定期間 |
參考來源 |
---|---|---|---|
CBC |
15~25℃ |
12小時 |
CLSI H04-A6 |
DC |
15~25℃ |
4小時 |
CLSI H20-A2 |
PT |
15~25℃ |
24小時 |
CLSI H21-A5 |
APTT |
15~25℃ |
4小時 |
CLSI H21-A5 |
CSF |
15~25℃ |
4小時 |
CLSI H56-A |
Serous Fluid |
2~8 ℃ |
24小時 |
CLSI H56-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