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是由流感病毒所引起的急性呼吸道疾病,好發於冬季,以A型及B型為主,症狀包括發燒、頭痛、流鼻水、喉嚨痛、咳嗽及肌肉痠痛等,而老人、幼童或慢性病患更有可能併發重症,甚至導致死亡。因此,食藥署提醒:施打疫苗是最佳預防方式,可避免感染及併發重症。 |
108年起,公費流感疫苗全面使用4價疫苗 我國目前核准使用的季節性流感疫苗有3價及4價疫苗,為保護國人免於流感威脅,108年起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全面使用4價流感疫苗(包含2種A型病毒株及2種B型病毒株),因流感病毒為極易產生突變之RNA病毒,使得每年流行病毒株不盡相同,因此建議每年重新施打一次。而每年流感疫苗的抗原成分,是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每年對北半球建議更新之病毒株組成。 |
層層把關,通過繁複審查過程方可施打 今年我國提供的公費疫苗共有3家廠牌,分別為國產國光流感疫苗、進口賽諾菲流感疫苗及東洋流感疫苗。 |
不論何種品牌疫苗,皆需經過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後,由食藥署進行逐批抽驗,經文件審查及檢驗合格後始得核發「封緘證明書」,並於產品外盒加貼「藥物檢查證」後才可施打。今(110)年公費流感疫苗已於10月1日開始分階段接種,符合公費施打的民眾可向醫療院所預約施打,以降低流感及併發重症的威脅。 |
資料來源: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845期